交通事故 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责任认定我们同责!在对方就医时垫付两万元,最后伤着出院 ,保险公司说总共用了四万元的自费药,我们每人承担两万,保险公司说我垫付的两万不赔给我了!车 上的是全险不计免赔,请问这两万还能要保险公司赔偿吗?
1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车辆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人逃逸的,除被吊销驾驶证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情况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 因此,在您提供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且您已经为对方支付了医疗费用和垫付了两万元,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具体赔付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与保险公司进行详细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