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手了一家浴池 我是第五任了 当时签合同时候是跟第四任老板签的 房东不在场 但是房东对转让事情是知晓的 合同内容是设备设施装修装潢都在转让费里面包含了 现在房租到期 房东来说我合同无效 设备和装修都是她的 她说她跟前几任老板有合同 可是第四任老板和我都不知道这个合同的存在 我想问问 我不续租了 有没有权利拆走设备和装修 地下还有三个大水箱 是第一任老板挖的 如果我拆走设备和装修 我有没有义务把水箱给填了
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设备设施和装修在内的财产转移,那么在您的行为构成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首先,关于设备和装修是否属于合同范围内的物品,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如果合同中确实存在这样的表述,那么这些设备和装修应当属于合同的范畴,房东有权要求您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地下水箱的问题,作为承租人,您有义务维护好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水箱。即使水箱是前任房东挖掘的,但这是由于您没有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造成的,因此您也有责任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或者补偿责任。 最后,如果房东认为您已经构成了违约,并且拒绝退还剩余租金,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损失。 总之,建议您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哪些项目属于合同范围内的物品,以及是否有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不确定,请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