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上面有一条写明: 丙方(担保人)对乙方(借款人)的借款本息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期限是2015年9月26日-2016年3月25日。现在是2018年12月12日,请问担保人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6-02-23 17:30在实践中,如果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在借款到期后,即使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担保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存在瑕疵或不清晰,可能会导致担保人在债务履行期间不再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您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完全清偿了借款,并且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无误。只有在确认上述情况后,才能确定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