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缘由是:甲向乙借钱,经商议没有写借条,于是,由我作证,乙把钱转到我的银行卡上,由我转到甲的卡上。事后,乙要我偿还借款。请问,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25-06-11 16:37您与乙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而您作为证人见证了乙将款项转入您的银行账户的行为,并且您又将该笔款项转入了甲的银行账户。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乙返还该笔款项。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借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借贷金额超过了合法限度,那么您可能需要对借款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