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车库把别人的车了刮了,我的车子脱保了,当时报了治安队人来了,交通局说他们不负责这一块。车主说是我的全责,但是他的车子不是停在车位上,而是停在消防通道和车子进出口的地方。请问律师我还负全责吗?
2025-04-14 20:4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车辆是在消防通道或者出口处停放的,那么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车通道以外的人行横道,机动车不得停车; (四)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并列停放; (五)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因此,即使您的车辆是在消防通道或出口处停放的,也不能视为违法停放。同时,由于该停车场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也没有提供足够的停车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您联系物业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