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号宁波开庭,对方起诉,户籍是陕西的,16年9月离开宁波, 暂住证有效期到1月。申请管辖权异议
2024-08-25 05:5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具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未能按时提交起诉状及必要的证据材料,法院有权驳回其起诉。 对于您的案件,由于被告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且暂住证的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1月,这意味着该人在宁波的实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宁波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宁波的律师进行沟通,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将案件移交给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