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审讯能殴打嫌疑人吗? 最后抓错了人 请问能告他吗?
2025-02-22 21:4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以后,应当立案。”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警察在审讯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导致最后抓错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同时,对于被错误拘留或逮捕的人,也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