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0年与对方在北京签订的借款合同,对方一直拖欠。想请教您若想立案在北京的法院还是在外地法院好?谢谢你。
回答数:975
你好!如果双方约定的管辖地是北京,则可以在北京起诉;如果未约定管辖地或约定不明,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此情况下,建议你将案件提交至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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