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前父母给了首付买房,次年领证结婚,育有一子,我父母帮领。婚后下发了房产证(暂无土地证),默认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房贷及物业等费用一直由我承担,生活日常开支也基本我承担。现在准备离婚,对方主张要买掉房子并且要我补偿。我只有这套住房,现在房价疯长,已无能力再买。请问如果法庭上,一般会如何判?
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您要求购买或分担房产的请求。 房产价值。房屋的价值是衡量其经济价值的重要指标。如果您无法以当前市场价格购买该房产,那么法院可能倾向于您。 离婚协议。如果有有效的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中包含关于房产分配的内容,法院可能会依据协议做出裁决。 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和使用的,则它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房产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 您的经济状况。如果您的经济状况允许,或者法院认为您有能力支付购房款,那么这将对判决产生影响。 其他相关因素。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赡养费等问题也可能被纳入考量范围。 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基于上述因素以及法官的判断。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