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外地来无锡打工的,前段时间我被一辆当地面包车撞伤,交警对我论定半责,让撞伤我的人带我去医院检查,检查没有骨折,给我的发票和病历都拿走,说带到保险公司处理,后来吃了伤药,伤都出来了,就在家休养吃药,后来保险公司说对方汽车撞我坏了,经过修理花了六佰多,我医药费才二佰多,叫我在给他钱,我说他汽车在后面撞我,凭什么我在给他钱,律师,请问你,我现在好叫他陪我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等。
2025-02-21 17:3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事故是由双方共同造成的,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因此,在您受伤后,建议先向对方车辆所有人索赔,以获得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