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2010年协议离婚,协议关于土地如征占我和前夫及两个女儿平分,2014占了,钱叫他弟弟支走,合同都是他弟弟签的,有前夫的明子也是他代签的,並承包证都改了,8个人的地他改成十个人的了,8个人的地其中有两个老人,我们自己单独一个承包证,他弟把老人的地都写在他承包地上了,现在的合同把地架空,他算侵占他人财产吗?
2025-03-11 02:2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潜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将属于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或侵占他人财产。在您的案例中,前夫可能涉嫌侵占他人财产。 其次,您提到的土地被修改并变成了多人所有,这可能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变更或其他相关法律程序的结果。如果这些变化是合法且合理的,那么前夫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然而,如果您认为前夫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定您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为了确保未来的纠纷处理更加顺利,建议您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