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陪客户喝酒,在应酬中过世了,对方不赔偿,可以认定工伤吗?
回答数:352
不属于工伤,建议咨询劳动局。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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