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家庭轿车和农用机动三轮,我是轿车方。交警判定同责,对方起诉要求10万赔偿,对方肋骨轻微损伤3根,赔偿合理吗?
2025-07-31 13: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伤害程度较轻,且无明显证据表明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在您的案例中,对方仅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未提供任何具体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证明材料。因此,您需要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情况等因素来综合评估赔偿金额。如果考虑到对方的轻微伤情,以及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情况,建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提交反诉,争取得到更公正合理的赔偿。 同时,作为车主一方,也需要注意收集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医疗诊断书、发票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