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电梯里监控损坏形同虚设,业主家小孩丢了,无监控线索,导致找到小孩时,小孩已从楼道窗台坠落身亡。物业该负多少责任? 二,小孩独自进入小区车库玩耍,车库门卫是否失职?物业是否有责任? 三,小区楼道窗台0.95m,窗户无防护,四岁女孩爬上窗台失足坠落,窗台是否合格?物业有无责任? 你怎么看物业归责问题
2025-09-15 20:47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后,向实际致害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因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家庭成员人身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过错导致的,其行为与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责任。例如,由于业主自己擅自将孩子遗留在室内,导致孩子在外出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业主自身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物业公司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于窗台的高度,我国相关法规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无法确定此事件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事件中的责任归属,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