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路东开着电动车(两轮)他在路西开着汽车 开着开着他的车轮胎掉了,砸到了我的脚上, 造成我的右脚内外踝骨骨折, 请问他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6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伤势是由他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的,并且该事故的责任人是被告方,则被告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方驾驶的车辆造成了原告方的伤害,这表明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如果被告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免责的情形,那么他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全责方。 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医疗费用等。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