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是属于招婿,婚后我们有两个孩子大的六岁小的两个月,婚后我们两家一起在无锡买了一套房子一共六十三万我爸妈拿了五十万剩下的十三万由他父母还的贷款我们还有一辆车,买的时候七万多,我父母出了五万,他父母出了两万剩下的我们自己拿的钱,房子是写的我老公和我们的名字我老公是房主房贷也是以他的名字还的,车子是登在我老公的名下,我想问离婚以后我能得到哪些东西
2024-10-02 01: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可能被描述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婚姻关系,即“招婿”(或称为“嫁入女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房产,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协商一致,且房产登记在您一方的名字上,并且房产的价值超过了您与您丈夫共同支付的部分,那么您可以主张获得房产的所有权。此外,如果房产价值未超过部分,您也可能有权要求分得这部分房产的一部分作为补偿。 其次,关于车辆,如果是您和您的丈夫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则该车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相反。因此,您可以要求按照公平原则来分配车辆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债务问题,您和您的丈夫应当共同承担家庭债务,包括房贷和汽车贷款等。在离婚时,这些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责任。因此,如果债务尚未清偿完毕,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偿还债务,直到债务全部清偿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财产分割结果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