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我与他分居五个多月,近段一分费用不支付。我是幼儿园上班的临聘工人,工资一月只一仟五。加之我犯有《类风湿性关节炎》需长期终身服药,无法支撑维持生活,加之他一分钱不支付。请求不想继续过了,请问如何是好。
回答数:547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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