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六岁十个月,2018年10月13号下午五点零九分被一辆电瓶车撞成小腿骨折,请问对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如果电瓶车主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过错,则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首先,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可能造成驾驶者对路况的判断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其次,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其速度较快,且缺乏必要的制动系统,这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电瓶车主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来说,如果电瓶车主存在过错,例如酒驾、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那么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电瓶车主不存在过错,但其车辆有故障或缺陷,或者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