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结婚七年了,一直性格不合,现在我提出了离婚,产财平分,孩子抚养费抚养权归老公所有,但是他说不让我联系孩子,这合理吗?下面是我们的协议书!
2017-11-11 12:0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