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婚姻的问题,我拿钱给我老公买房他买房不签我的名,现还反过来要和我离婚还说钱不全部还我,我拿给他买房的钱要扣掉当初结婚买金的钱和我去医院看病的钱,我应该怎样做
2026-03-07 07:4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即使没有写上双方的名字,也视为共同财产。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您支付的购房款,并且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债务,则可以要求扣除部分款项。 此外,如果您的丈夫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或债务,也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扣除这部分资金。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然后与您的丈夫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