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借贷公司借了1万块钱,他叫我一个星期还2700,还了两个星期了,我现在想把钱还清,可是对方要让我还1万6,我该怎么办?
2025-10-18 06:40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借贷公司的利息计算方式可能存在一些不合规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 其次,您已经偿还了两个月的本金和利息,但对方要求您再还1万元六百元,这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您可以尝试与借贷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还款意愿,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利率支付剩余的利息。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借贷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