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了30万元 时间是2013年4月25号 至今没还钱 欠条是写了俩份 时间不同的 你先帮我看看 到法院起诉可以吗?
27天前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借款时间是在2013年4月25日。如果你认为对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那么在法律上,你可能无法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如果借款已经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你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如协商、调解或仲裁等。同时,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仔细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