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跟分包队的老板张志峰安阳,欠工资一半。现在向他要钱,没有,也不给,工地是天津市第二实验中学,中建三局总承包,恳请律师帮我解决
2024-08-29 22:05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你与张志峰之间的欠款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法律规定,你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张志峰支付所欠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次,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张志峰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将张志峰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所欠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