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知道,老公偷着给儿子在外借了很多数额较大款,现在外面放款方,将老公起诉到法院,并对夫妻共有财产做了保全,法院即将执行,妻子才知道情况,钱也没用在家里的,这类数额较大的债务情况,妻子怎么保全个人应得的个人财产。请问 一:房产证是老公名字,妻子还有两个儿子是共有人,放款方是否可以保全共有人财产。 二:妻子是否可以拒绝放款方保全共有人财产 三:为了杜绝老公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不离婚和老公协商同意,现将剩余财产归妻子一人所有,并为妻子 个人财产,双方写上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四:房产证把老公名名字更改成自己的名字需要费用吗
2025-04-09 03:28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我注意到几个关键点。 妻子并不知道丈夫欠下的巨额债务,这表明她可能没有直接参与其中。然而,如果这些债务是由丈夫用于家庭之外的目的(例如赌博或非法活动),则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如果这些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通常被认为是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放款方试图冻结您的房子或其他共同财产,您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裁定这些财产属于您个人所有。 对于防止未来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与丈夫进行沟通,讨论如何确保他不会再次使用共同财产来借款。此外,您可以考虑与法律顾问合作,了解有关如何处理此类情况的法律选项。 更改房屋所有权登记本至您一个人的名字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且费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房地产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