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和别人借了两万元用于周转,每月的利息是10%;当时他让我在借条上写4万,我付了4个月的利息后因出现状况了就中断了利息,现在对方按4万元的借款来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我当时实际到手只有1.8万
2019-08-17 09:28您好,按照实际的到手金额计算。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