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离婚 、我们一共有十万块,其中六万是我父母的,被他以借钱给同事的理由全部拿走。我们发短信争执过这个钱,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他有半年的开房记录 他的信用卡的电子消费记录,所以他不应该分得财产吧?
2024-10-12 22:3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他们应该首先确定哪些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配偶可能认为,6万元中的一部分是属于您的,因为这是你们婚姻期间积累的收入。 然而,您提到的六万元中有六万元是由您的父母提供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钱通常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处理财产分配时,这六万元应归您所有。 至于短信争执的问题,虽然短信可能会提供一些信息,但它们不足以证明所有的事实。如果您想收集关于这笔钱的详细信息或证据,您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措施,如请求法院出具传票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或证词。 另外,关于被告的开房记录和信用卡消费记录,这些信息并不足以证明他不应分得财产。相反,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法庭了解被告的行为模式和财务状况,但这并不能直接用来支持不分配财产的主张。 最后,即使被告确实存在开房记录和信用卡消费记录,这也不意味着他一定不应该分得财产。实际上,许多情况都会导致一个人拥有更多财富,例如投资成功、继承遗产等。 总之,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时,您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