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跟他前妻没离婚之前首付订了一套房子,合同跟房产证上只写着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上他老婆自动放弃房产,但离婚协议上面写房产证以后必须写上他儿子的名字,离婚时他儿子十岁,今年15岁,她儿子的抚养权在我们这里,也一直是我们在抚养,现在他跑去他妈那里了,跟他妈一起来要我们的房子,说是房子是他儿子的,我想请问一下,他有这个权利吗?还有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房产证还在房产局押着呢!房款一直都是我们在还,像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房子转卖给别人吗?如果把房子卖了他们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来要房子了?谢谢你律师,请你告知我一下!
2025-02-04 11:59尊敬的客户。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您丈夫与前妻离婚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房产证上只登记丈夫一人名字的情况,通常这种情况意味着该房产是单独所有,而非共同所有。但是,由于您们已签订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应该由您的丈夫和孩子共同拥有(即“他老婆自动放弃房产”),那么根据这一约定,房产应该是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配的。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贷款未还清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者重新协商还款计划。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房产仍有所有权,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等。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并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则对方无权要求改变。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关于将房产出售的问题,这涉及到产权的转移和交易安全等问题。在处理此类事项时,建议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