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夫妻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夫去世后,我将房子改为我自己的名字了,我丈夫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她们说如果我百年后,她们要继承我的房子,请问她们有继承权吗?房子是我们夫妻婚后所得的,如果我留有遗嘱,给我的妹妹,我妹妹能完全继承吗?
2025-02-25 08:0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未生育子女且已离婚,那么您有权将房产改为自己名下。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有遗嘱并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财产,则您的妹妹完全有可能继承您的遗产。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您的前夫还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并且他们声称自己有权继承您的房产,这种情况可能会引起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了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此事,以获取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