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婚后买的房,首付他妈妈支持了13万,剩余我们自己付,房贷共同支付。家里经济我老公管理,所以我的工资每次都是取出来给他,然后他再从他的支付宝转账到银行卡还房贷。如果离婚怎么算?
2025-07-27 18:3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关于您的婚姻房产、首付和房贷的共同负担以及与配偶之间的财产管理和财务关系,涉及到了夫妻财产制度、家庭债务处理等复杂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意味着无论谁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和丈夫共同承担了购房的首付,并且后续的房贷也是共同偿还的,则这13万元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财务管理和个人工资收入的使用,通常遵循的是“家务分配原则”,即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劳动或照顾子女,另一方则主要负责提供经济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每月将一定比例的工资用于家庭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日常开销等,以确保家庭的正常运行。 此外,如果您认为在婚姻期间存在家庭债务,比如贷款、信用卡欠款等,这些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