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旅行社之前没有和我签署有关旅游合同,在出发前一晚擅自修改了出发时间和地点,我因出发地太远时又时间太紧不小心磕伤,无法参加。在退钱时,此旅行社以车费为由扣去原费用的百分之七十。已找其协商未果,甚至扣的更多。请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这种未有旅游合同的旅行社,按新编的旅游法是否可以举报其违法?谢谢!
2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并确保旅行活动的安全性。如果旅行社未经您的同意就更改行程安排并导致您受伤,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关于扣除旅游费用的行为,《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对旅游者不合理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停留时间等要求进行收费。因此,旅行社扣留您支付的费用的70%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照片等。 联系当地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通过官方平台进行投诉,如国家旅游局官网(https://www.tourism.gov.cn/)。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在必要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实际情况和个人判断来决定。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