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月十一日借六万给别人,欠条上面写了2016六月十一日还现在一八年了我还能起诉她吗,欠条,月底
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本案中,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其在诉讼时效内向被告主张过权利,并且被告也知晓了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则视为诉讼时效中断;反之,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就该项权利主张过权利的,则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因此,在您提到的案件中,如果原告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在2016年4月至2018年间确实向被告主张过还款事宜,并且被告也知晓了这一事实,则可以认为诉讼时效中断。若未能达到上述条件,则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请记住,具体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