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11月付款给位于汉口居然之家的武汉享木木业公司,定购木地板,定金10000元,后与11月25日付清余款9608元,后来在2019年6月7日到居然之家,武汉享木木业的店铺,发现停止营业,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与店主联系,不接电话,店员联系,说已经离开,后与居然之家联系,居然之家说店主通知他们无法结清,居然之家认为我和武汉享木木业签的合同没有用居然之家的专有合同,居然之家没有责任先行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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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以直接起诉进行解决,对方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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