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去年10月左右因丈夫家暴请律师起诉离婚,后因小孩没离,前几天丈夫又因小事吵架到民政局签好协议,还差最后一步民政局工作人员说要到下班时候没给办理,后丈夫反悔不离还家暴,请问我还可以找之前的律师起诉离婚吗?还需要另外交律师费吗?谢谢
15天前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 首先,你有权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即使你在之前已经与对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对方在协议中同意了离婚,但你仍然可以寻求法院的支持。 其次,在你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你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完成离婚手续。这些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文件费等。因此,如果你需要再次提起诉讼并要求离婚,你可能会需要重新支付这些费用。 最后,建议你尽快联系你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费用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