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订购了一件东西,活动期间只用付邮费29元,但因为收货期间不在本地就让快递公司原件寄回,现在卖家要告我恶意下单网络欺诈行为,三天后会收到法院传票,我想问这罪名成立吗?
2024-09-02 09:5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下单网络欺诈行为是指故意虚构交易或以虚假身份进行交易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即存在恶意下单的情况。 然而,具体到本案中,您购买的商品是通过微信平台完成支付和物流配送的,并且在商品未送达的情况下就已经完成了退货流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并不构成恶意下单网络欺诈的行为。 不过,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及时与卖家沟通并确认退款事宜,同时保留好所有的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