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在农村办过婚礼,没有领结婚证,订婚时男方给了六万六,结婚时给了彩礼十万,认识一年,中间有拍婚纱照,给我过生日,节日红包等等共计差不多三十万左右,婚后发现男方性功能障碍,不能正常夫妻生活,决定终止婚姻关系,男方让我赔付他三十万,否则告我骗婚,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在农村是举办过婚姻仪式的,我现在已经属于二婚,对我名誉损失也很大,对于男方的要求我是不同意的,男方到医院诊断没有疾病,主要还是心里压力大,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15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离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与男方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双方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因感情破裂导致解除婚姻关系,彩礼原则上应当返还一半给对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全额返还彩礼,具体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全部或部分彩礼。 至于男方要求您赔偿30万元的请求,由于您已经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因此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此外,考虑到您在婚前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结婚,且在未办理正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就举行了婚礼,并拍摄了婚纱照等行为,这也表明您可能并未完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对后续的纠纷产生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非法同居关系的事实,并据此主张彩礼的返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