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房子卖掉了,又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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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原配偶已经将房产出售,并且另一方购买了该房产,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购房款可以视为新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投资购房,或者双方同意以一方的名义购买房屋,这些情况可能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因此,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法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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