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营养费怎么计算

2019-07-24 12:2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损害赔偿营养费是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受害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 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 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2019-07-24 12:21: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43今日律师解答 50714

相关推荐
醉驾通知去签告知书明天到,晚几天行不 1回答
村长不作为去哪儿投诉 1回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问题,我家是拆迁房,当时写的我的名字,不过房产证五年了还没下来,当时还是单身,今年我结婚了,听说今年年底房产证马上下来了,我老婆说要写上我们俩的名字,我就是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以后万一离婚了,房产怎么分配? 1回答
我是工伤,单位让我签一份协议,不让我再休工伤假请问这样合法吗 1回答
公司可以作为继承人吗 1回答
取保候审没有案底卫什么监外居住有案底 1回答
现在7月份公司才发四月份的工资合法吗 1回答
婚姻期间,男方限制女方经济怎么办? 1回答
信阳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1回答
5年前的案件已法院已经执行现在又要让去法院 1回答
高州法院律师 我想要她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申辩 13020154608 1回答
购房合同写一人名字与写两人名字的合同有区别吗 1回答
徐州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1回答
执行中债权人对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吗 1回答
发生事故三人以上造成外国人死亡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