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朋友20万,借条上借款人签名还盖了他叔叔公司的章。现在没有能力还钱,我起诉的话两个人都可以成为被告吗?现在公司卖了,但法人还是他叔叔
2024-09-22 02:1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则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借款人的叔叔已经将公司的印章用于借款合同上的签字,也并不能排除借款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导致借款人与借款人叔叔之间形成共同偿还义务的情况。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无论是借款人本人还是借款人的叔叔,都可能被列为被告。建议您详细阅读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谁是真正的责任主体。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