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老公首付百分之五十的房款给我和孩子买了一套房子,还有一半的房款没有付,如果现在他和我离婚了和前妻复婚后,他每月要拿3000元给我们还房贷,请问这种情况他前妻有权利对我进行追讨吗?
2025-04-16 02:4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您与您的丈夫已经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前妻承担部分或全部房贷还款责任,该约定仍然可能对未来的房产交易产生影响。因此,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