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的当时由于中介提前未告知房东要交居间服务费而与中介公司产生分歧,最终导致我没买到所签合同的房子,现在中介向法院诉讼我要交几万元的居间服务费,合同内其中有一条霸王条款,中介促成了我与房东签订了合同就得交居间服务费。请问我是否该交此费用吗?
2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由一方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价或者补偿。但是,这种约定应当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此案中,您与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即中介促成了您与房东签订合同就应收取居间服务费。这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为如果中介没有促成交易,就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您可以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并要求中介退还您的定金或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