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元旦假期三人自驾游(13年哈佛H6柴油版2.0),车主疲劳请同行者帮开车(有驾驶证),驾驶途中不小心,车底盘擦伤受损,造成机油漏光,发动机受损,拖去4S店维修费要2-3万元,车主只买了强交险, 现在车主和另一乘客都说他们一分不赔,全由驾驶人一人承担, 请问合理不
2025-04-21 21:40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除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外,还应遵循公平责任原则,即对损害后果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损害而受到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您的案例中,驾驶人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存在过错,因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您提到的车辆维修费用是直接经济损失,不属于精神损害等间接损失,不应该作为赔偿项目。如果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且该驾驶员未能提供有效的保险理赔服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比如向保险公司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明,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