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家中介公司看了同一套二手房,都签了看房合同,但是我没跟第二家说明我已经看过了这套房。现在在第一家成交了。第二家以为我跳单,说是要发律师函给我。请问我有责任吗?如果是协商怎么协商?我不可能出两家中介费啊?
2024-08-28 13:39首先,如果您没有与第二家中介公司说明您已经看过该房屋,那么您可能被视为跳单(又称跳过),这意味着您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并且可能会导致违约或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 谈判。与第二家中介公司进行直接的谈判,表达您的立场和顾虑,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减少中介费用或其他补偿措施。 书面协议。如果有必要,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份书面确认,表明他们知道并接受了您已经看过的房子的情况。 第三方调解。寻求由一名中立的调解员或仲裁人参与调解,帮助双方达成一致。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诉讼和不必要的纷争。 起诉。如果上述所有努力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坚持要执行律师函,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重要的是保持诚实和透明,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