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人瘫痪,神志不清,另一个老人想立遗嘱,只能立自己那一部分吗?
27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该条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全部合法财产。因此,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患有疾病且无法完全自主表达意愿,则需要由有行为能力的人代为立遗嘱。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以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遗产; 遵循有利于被照顾者的原则,即照顾者的利益优先于其他受益人; 公正合理地考虑各方的利益,并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 具体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首先确定谁是受照顾者。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有照顾者(如子女、配偶等),则应按照照顾者的意愿来决定如何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明确的照顾者,那么遗产应按法定顺序(父母、配偶、子女)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人。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老年人可能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应在立遗嘱过程中尽可能让有行为能力的人参与其中,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同时,也应该考虑到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关于遗嘱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公证员,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