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房产,无遗嘱,当时盖房子主要是我出的钱,但无证明,现在拆迁,我是老大,姊妹共6人,委托我全权代表,并签字确认,让我和拆迁办谈判,现拆迁款到位,分钱时发生分歧,其中一人要打官司,要求平分,我不同意,我要求我盖的房子我拿大头,我的要求合理吗?
2025-01-20 11:0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是老大的身份得到了拆迁补偿。在处理财产分割时,通常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即在没有明确的遗嘱的情况下,应该由投资方享有较大的份额。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遗产继承纠纷的情况非常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份额应当更多,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您的权利。但是,请注意,这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大量的证据材料,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终通过诉讼解决,也可能面临高昂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经济负担。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