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被医院误诊为宫内孕,耽误治疗,导致输卵管切除。医院只赔偿3000元
2024-07-18 00:0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也应当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责任。在本案例中,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失误,导致了患者宫外孕的诊断错误,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并最终导致了输卵管的切除。 因此,您有权要求医院赔偿因误诊和手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医院的过失程度、患者的伤残情况以及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与医院进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