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亲戚,男,办了离婚证,一直在一起生活十年,在一起买了楼房,房子写的女方名字,男子因打仗,今了看守所半年出来了,在看守所期间,女方就把房子偷着卖了,请问男方有分割全吗?
2024-12-22 12:5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配。如果房屋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并且写有“共有人”的字样,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男方已经从看守所出来,也不能仅凭此理由拒绝分割该房产。 至于您提到的女子将房产私自出售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和您的亲戚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