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离婚协议婚后的房产留给儿子,没有公证,写的是男方的姓名,什么叫财产权益还属于夫妻俩?女儿和我什么都没有,如何保障我和女儿的权益?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婚后的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在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将房产留给儿子,但没有进行公证,那么该约定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民事行为,如遗产分配等,必须经过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至于女儿的问题,由于您提到“没有女儿”,所以女儿与您的关系较为模糊。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来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