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我25岁时结婚后就离家了外面有了人,一直几年不回家不顾家,我的妈妈期间得了癌症去世,现在我父亲又再婚了女方也是再婚并带有一女,而且他们领了证户口也落在我父亲的本上,不过不在家住,我想问我家的宅基本是我父亲的名他不同意给 我,属搁置状态,如果涉及拆迁,那女的有权分这笔钱吗,那宅基是他们再婚前的婚前财产,如果有她占多少,
2024-08-12 14:1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一方如果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将其过户至他人名下,应当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并且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应该保留其父母留下的房产,则建议您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房产为您的父亲所有,并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拆迁专家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拆迁补偿款中的份额分配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款会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分配。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明确指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是否有遗嘱等特殊约定,以便于公正地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总之,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