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老公结婚快7年了,由于性格不合,打算离婚,育有一儿一女,今年才买了房,但是还有十多万欠款,也不是我们的名,是公公的名,请问如果离婚,我有资格要求拿钱给我吗?2013年买了一辆五征翻斗车,没存款,我是打算把女儿带走?
2024-08-12 14:3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在决定是否离婚之前,双方需要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子女的未来。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孩子抚养权,并且已经购买了住房,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孩子的抚养权。至于您提到的五征翻斗车,如果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处理,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