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报案为要挟签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夲人是土豆种植户,属甲方,乙方听说甲方在2014年种土豆赚钱了,乙方找到甲方,让给他带30吨土豆种子,乙方在2015年3月份给乙方带了30吨种子,后来到2015年9月15日找到甲方要求甲方出示种子经营许可证,甲方不是经营种子的,那有种子许可证,乙方:以无种子经营许可证为名说在公安局刑警队乙报案了,说在9月15日当日答应签赔偿协议,乙方当日辙回报案材料,甲方在乙方恐吓下签赔偿协议,赔偿协议有如下条款:2.甲方支付2万元,余款15在2年內付清。3.乙方当日辙回报案材料。乙方没有按约当日辙回材料,甲方调查发现乙方从来没有报案,请问乙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求律师帮忙
2017-09-01 10:21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